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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消防课堂:寺院消防安全提示

    2021-02-07    标签: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:慧聪消防网

        1、寺院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要定期对寺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重点查殿堂、僧舍用火用电安全,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。

        2、长明灯、油灯、香炉等要防止倾倒,要远离经幡、经书等可燃物,要放置在不燃材料桌面(地面)上或铺盖有金属薄板的供桌上。

        3、点烛、烧香、焚纸、燃放鞭炮等用火,应在室外固定位置,并有专人负责看管;不要随意倾倒柴火、香炉的废渣,防止死灰复燃引发火灾。

        4、寺院用火用电要远离衣服、家具、木材等可燃物,要注意有人员看守,做到人走火熄;烟囱要远离木头、柴垛等可燃物,防止高温或者火星飞溅引发火灾。

        5、电线要进行穿管保护,使用电烤炉、电热毯、电热棒、大功率灯泡等“发热电器”,要远离书本、经幡、衣服、木材等可燃物,要确保人走断电。

        6、寺庙内应保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的畅通,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,以便火灾时逃生。

        7、寺庙要配备充足的消防沙、灭火毯、灭火器、水枪、水带、消火栓、消防水池等消防器材和设施,并定期维护保养。

        8、举办庙会等人员聚集类活动期间,要制定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,加强现场消防防护措施,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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